人类社会是一个游牧社会。在文明之前,可能存在一种从众本能类型的婚姻关系。但随着时间的推移,游牧的人类社会开始演变为农业社会。现在,重要的是要知道孩子的父亲身份。因此,性关系仍然不受管制。只有母親可以知道,但父親身份不受管制。本书的主要目的是提供有关婚姻和家庭制度演变的知识。
在人类发展的某个阶段,需要了解人类的财产和物质财产的所有权,这是人类的自然结果,男性应该了解他们的孩子。如果连续性通常继续下去,这似乎是不可能的。 如果性关系可以转化为男女的专属结合,则可以定义父子关系。因此,我们可以说,男人对了解孩子父子关系的追求成为婚姻制度的种子。 根据社会学家的说法,家庭是为家庭成员和社会履行重要功能的社会机构:他们生产、滋养和社会化儿童;照顾家中的弱者和老人;成为经济的劳动力;并满足家庭成员的情感需求。 将家庭描述为社会实体所承认的,因为它们是一种社会创造物,并且因文化而异;将它们称为机构意味着它们承担不同的责任并发挥多种作用。文化差异和家庭性质的变化使得界定家庭成为一些争论的问题。 因此,到了二十世纪,社会科学家制定了家庭的定义,即在捕捉跨文化家庭生活的重要性的意义上具有包容性。 尽管解释婚姻和执行婚姻规范一直很困难,但跨文化在一个主要问题上达成了实质性的共识。男人应该是一家之主或家庭的强者。而女人应该是家庭中听话的一方。 但随着时间的流逝,这种意识形态不再可用。一个结果是中世纪的婚姻契约使男人成为他们家庭的合法户主。此外,它还控制了妇女和家庭。但在后期阶段,女性获得了承担责任的权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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